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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科人〔2009〕25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院士工作站”为各市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非正式内设机构,实行相关业务处(科、室)合署办公,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在市科技局设立“院士工作站”,冠名为“河北省××市院士工作站”,其职责任务是: 1、传达贯彻省院士智力引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协调、组织本地区院士联谊活动; 3、收集本地区院士智力引进工作信息并向省反馈; 4、指导本地区院士智力引进工作; 5、做好院士智力引进宣传工作。 企事业单位“院士工作站”冠名为“企事业单位名称+ 院士工作站”,其职责任务是: 1、贯彻落实省、市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协调、组织本单位与院士合作事项并做好相关服务; 3、承办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委托事项,参与省院士联谊会会员大会的会务组织工作; 4、向省、市反馈院士智力引进工作信息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建站条件 1、联络院士5名以上,其中与我省建立较稳定合作关系、为我省做出较大贡献的院士不少于3名; 2、有能力组织院士考察、咨询、合作研究科技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影响较大的科技活动;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工作条件; 4、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1、此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共同负责。各市科技局设立“院士工作站”,由各市科技局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向省科技厅写出报告,填写《院士工作站设站申报书》,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进行考察同意后授牌;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院士工作站设站申报书》,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市科技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进行考察同意后授牌。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联系人:许国东、王娜,联系电话:0311-85891895、85889747)。 2、设立“院士工作站”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工作经费、办公条件应给予保障。 3、对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省科技厅视情况给予经费、项目支持。 4、“院士工作站”接受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的业务指导。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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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河北院士联谊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311-5889747 E-mail:ysly2004@soh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