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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设区市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冀科人〔2009〕25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院士联谊会的作用,不断加大院士智力引进工作力度,众多院士积极参与我省建设,在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为我省做出了很大贡献,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为进一步加强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院士智力引进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为院士参与我省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认真做好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00]46号)文件精神,拟在联络院士较多的设区市和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院士工作站”为各市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非正式内设机构,实行相关业务处(科、室)合署办公,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在市科技局设立“院士工作站”,冠名为“河北省××市院士工作站”,其职责任务是:

1、传达贯彻省院士智力引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协调、组织本地区院士联谊活动;

3、收集本地区院士智力引进工作信息并向省反馈;

4、指导本地区院士智力引进工作;

5、做好院士智力引进宣传工作。

    企事业单位“院士工作站”冠名为“企事业单位名称+ 院士工作站”,其职责任务是:

1、贯彻落实省、市院士智力引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协调、组织本单位与院士合作事项并做好相关服务;

3、承办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委托事项,参与省院士联谊会会员大会的会务组织工作;

4、向省、市反馈院士智力引进工作信息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建站条件

1、联络院士5名以上,其中与我省建立较稳定合作关系、为我省做出较大贡献的院士不少于3名;

2、有能力组织院士考察、咨询、合作研究科技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影响较大的科技活动;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工作条件;

4、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1、此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共同负责。各市科技局设立“院士工作站”,由各市科技局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向省科技厅写出报告,填写《院士工作站设站申报书》,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进行考察同意后授牌;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院士工作站设站申报书》,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市科技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进行考察同意后授牌。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联系人:许国东、王娜,联系电话:0311-85891895、85889747)。

2、设立“院士工作站”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工作经费、办公条件应给予保障。

3、对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省科技厅视情况给予经费、项目支持。

4、“院士工作站”接受河北省院士联谊会秘书处的业务指导。


附:《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办:河北院士联谊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311-5889747   E-mail:ysly2004@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