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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国家太阳能综合应用科技示范城市”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基地”授牌仪式在保定市举行。国家科技部曹健林副部长、高新司冯记春司长、张志宏副司长,河北省政府龙庄伟副省长、李靖副秘书长、省科技厅
冯记春司长首先宣读了科技部认定保定市为“国家太阳能综合应用科技示范城市”和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基地”的批复。曹健林副部长代表科技部分别向保定市及保定高新区授牌。冯记春司长、 会上,曹健林副部长、龙庄伟副省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曹健林副部长表示,保定市和保定高新区通过多年的努力,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及太阳能产品应用推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规模化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他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用好政策。保定市和保定高新区要充分用好国家给予的政策,紧紧抓住人才、技术、产业三大核心任务,加快自主创新的发展步伐,扎实、深入的推进新能源工作。二是要强化重点。要重视速度和效率的有机结合,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工作推进速度,并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效结合的问题。三是要处理好近期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做好眼前工作的推进,又要从长远发展考虑,做好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战略研究,建立符合长远发展要求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及政策等保障体系。 龙庄伟副省长表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对我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扩大就业、推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省政府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保定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支持“示范城市”、“产业化基地”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以国家《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调整可再生能源公共政策,加大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为全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为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实现太阳能的综合利用,保定市分别做出了建设“保定·中国电谷”和“太阳能之城”的决定。目前,已实现了道路、广场、小区等多方位的太阳能利用,建立起了多家光伏-LED生产企业,保定高新区也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电和风电产业链,同时具备了较为明显的技术、人才优势。这些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的认可。2007年11月12日,科技部正式批准保定市为“国家太阳能综合应用科技示范城市”,保定高新区为“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基地”。此外,由保定天威集团承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MW海上风电设备研发”项目也成功列入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本次授牌仪式和启动仪式的圆满成功,标志着保定市可再生能源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国家科技部的部署,会同保定市切实抓好“示范市”和“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让科学技术在太阳能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有力的支撑,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摘自河北省科技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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